根据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6条,虚拟货币涉案金额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计算金额的核心规则
法定折算标准
以交易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发布的
人民币对该种虚拟货币的参考交易价格计算
→ 无参考价的,按客观价值评估折算人民币
时间锚定规则
场景 | 计价时间节点 | 法律依据 |
---|---|---|
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 | 被害人购入虚拟货币时的价格 | 《指引》第6条第1款 |
洗钱/销赃等下游犯罪 | 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参考价 | (2024)浙1002刑初201号 |
持续犯罪(如开设赌场) | 首次交易时与最后一次交易时的孰高值 | 最高法指导案例45号 |
参考价查询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虚拟货币参考价格发布平台”(每月更新)
二、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则
(一)无央行参考价的虚拟货币(如小众币)
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按序评估:

评估报告要求:由省级司法厅核准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出具(如中汇涉案资产研究院)
(二)混同资金处理
若涉案虚拟货币与合法资金混合:
- 按比例析出:虚拟货币占总资产的份额 × 总价值
- 无法区分时:全部推定为犯罪金额(《指引》第6条第3款)
三、犯罪金额的认定层级
金额区间(人民币) | 法律适用罪名 | 量刑区间 |
---|---|---|
≥10万元 | 帮信罪/诈骗罪/洗钱罪 | 3年以下 |
≥100万元 | 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 | 5-10年 |
≥1000万元 | 涉虚拟货币相关犯罪加重情节 | 10年以上或无期 |
注:洗钱金额超过500万时,需累计6个月内的所有交易总额(《刑法》191条)
四、实务操作指引(2024版)
取证要求
证据类型 | 操作规范 | 效力等级 |
---|---|---|
交易记录 | 区块链浏览器下载原始数据 + 司法区块链存证 | ★★★★★ |
价格凭证 |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示的参考价格截图(带时间戳) | ★★★★☆ |
价值评估报告 | 省级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签字会计师司法鉴定资格证号) | ★★★★★ |
辩护突破口
- 价格认定抗辩:
- 证明涉案时无央行参考价且评估方法违反《指引》
- 举例:以非官方交易所(如币安)价格计算 → 可推翻
- 混同资产切割:
- 提供数字钱包地址中合法资金来源的链上路径(如工资ETH转入记录)
五、2024年新增规则
- 反向计价规则:
犯罪所得为人民币,通过虚拟货币洗钱的 → 以购币时人民币金额计算(而非币价波动价值) - 跨司法辖区协同:
涉及境外交易所币价的,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调取交易记录(司法部窗口期3个月) - 矿机成本抵扣:
非法挖矿案件中,扣除电力、设备等直接成本后再认定非法获利(需完整票据链)
法律依据:
- 《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指引》第6条(2024)
- 《刑法》第191、224、225条(洗钱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 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参考价格发布规则》(2024年1号公告)
总结操作路径:

⚠️ 特别提示:2024年3月起,未使用央行参考价的案件将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最高法刑三庭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