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的同时减少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其适用条件及保证方式(人保/财保)的法律规定和实务要点如下: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配套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轻刑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如罚金)。
- 社会危险性较低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评估逃跑、串供、再犯风险)。
- 特殊生理状况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系怀孕、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 程序性需求
- 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需继续诉讼的。
- 证据不足不批捕需复议/复核,或不起诉需复议的。
禁止取保的情形(例外从严):
-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暴力犯罪等性质恶劣案件(除非符合上述第3类特殊情形)。
- 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嫌疑人。
二、保证方式:人保与财保
取保候审需提供担保,二者不可并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1. 人保(保证人保证)
- 保证人条件:
- 与案件无牵连(非同案犯、证人等);
- 有监管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固定居所及收入);
- 人身自由未受限(未剥夺政治权利、未被羁押)。
- 保证人义务:
- 监督被取保人遵守规定(如不得离开市县、及时到案);
- 发现违规及时报告,否则可能被罚款(最高千元)或追究刑事责任。
- 流程:
申请人(嫌疑人、近亲属、辩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司法机关审查保证人资格→保证人签署保证书→执行机关(公安机关)监管。
2. 财保(保证金保证)
- 保证金标准:
- 起点金额:1000元(未成年人500元);
- 实际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经济状况等确定。
- 缴纳与退还:
- 需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账户,银行出具凭证;
- 取保结束且未违规的,全额退还;违规则没收(可转为逮捕)。
- 流程:
责令交纳保证金→3日内缴至指定账户→执行机关核实后执行监管。
两种方式对比:
要点 | 人保 | 财保 |
---|---|---|
适用人群 | 有符合条件亲友 | 无保证人但有一定经济能力者 |
监管主体 | 保证人 + 执行机关 | 执行机关 |
违规后果 | 保证人被罚款/究责 | 保证金没收 |
未成年人优先 | ✓(优先适用) | ✗ |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与违规后果
- 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
- 住址/工作/联系方式变动需24小时内报告;
- 传讯时及时到案;
- 不得干扰证人、毁灭证据或串供。
- 可选附加义务(依案情决定):
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案发地)、不得接触同案人员、上交护照/驾驶证等。 - 违规后果:
没收保证金(财保)、对保证人罚款(人保),或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逮捕)。
四、实务提示
- 申请主体: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可申请。
- 阶段覆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申请,需向对应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交材料。
- 取保≠无罪:取保后案件仍可能推进至起诉或审判,需持续关注进展并准备辩护。
法律依据:
- 核心条款:《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
- 细化规则:《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