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类诈骗​​的立案门槛

“薅羊毛”类诈骗行为的刑事立案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要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门槛如下:


​一、刑事立案的核心要件​
  1. ​违反平台明示规则​​行为人明知平台规则明确禁止特定行为(如禁止虚假交易、禁止身份冒用),仍刻意规避。例如:
    • 利用“售后无忧”服务制造虚假交易套取差价;
    • 违反“禁止刷单”条款伪造交易记录骗取补贴。
  2. ​技术手段恶意规避风控​​通过技术工具突破平台防护措施,例如:
    • 使用自动化脚本批量注册账号领取优惠券;
    • 篡改设备指纹(如“一键新机”软件)绕过设备识别系统;
    • 伪造物流单号骗取退款。
  3. ​单次涉案金额 ≥ 5000元​
    • ​单笔诈骗金额 ≥ 5000元​​:直接触发刑事立案(如调包退货骗取单笔差价6000元);
    • ​累计金额 ≥ 3000元​​:若多次作案累计达3000元(如冒用身份骗取补贴13000元),同样构成犯罪。

​注​​:部分省份对诈骗罪立案标准提高至5000元,但全国最低标准仍为3000元(《刑法》第266条)。


​二、典型行为模式与司法认定​
​行为类型​​技术手段​​立案金额依据​​案例​
​虚假交易套利​伪造高价挂单+恶意退货单笔差价 > 2000元即可能立案奢侈品毛衣套利案(骗差价4000元/笔)
​调包退货诈骗​购买瑕疵品替换正品退货累计调包 > 3次且总价 > 3000元运动鞋调包58双获利4.5万
​冒用身份骗补​批量注册账号+虚假物流单号累计补贴 > 3000元杜某冒用身份骗补1.3万元
​伪造数据骗款​篡改系统数据骗取保证金单笔 > 5000元刘某盗取商家保证金10万元

​三、主观要件的关键证据​

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机关通过以下证据锁定主观恶意:

  1. ​事前预谋证据​​:
    • 聊天记录显示合谋利用漏洞(如“如何绕过风控”讨论);
    • 购买改机软件、代理IP的历史记录。
  2. ​事中规避行为​​:
    • 频繁更换IP地址、收货地址躲避监测;
    • 借用他人账号分散操作。
  3. ​事后获利证据​​:
    • 套现资金流向(如优惠券变现至同一账户);
    • 二手平台转售记录(如调包正品挂卖)。

​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
  1. ​组织化“羊毛党”​​:
    • 若团伙作案,主犯按全案金额追责(如“公会式”欺诈网络);
    • 从犯参与分赃 > 3000元即独立构罪。
  2. ​同时触犯其他罪名​​: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购买他人信息注册账号(量刑3年起);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黑客手段破解平台(量刑3-7年)。
  3. ​平台管理过失不影响定罪​​:即使平台存在规则漏洞或风控缺陷,行为人仍需承担刑责(上海普陀区检察院观点)。

​总结:立案门槛的实践标准​
  1. ​金额门槛​​:单笔 ≥ 5000元 ​​或​​ 累计 ≥ 3000元;
  2. ​行为要件​​:违反平台规则 + 技术性规避手段;
  3. ​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目的(需客观证据链支撑)。

​实务提示​​:对于单笔 < 5000元但手段恶劣的行为(如伪造政府公文骗补),可能按《刑法》第266条“其他严重情节”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