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监管正在发生一个很大的变化。2025年1月,欧盟正式公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条例》Regulation (EU) 2025/40(本文简称“PPWR”)。该条例已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原则上自2026年8月12日起普遍适用,同时将取代此前长期适用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与此前的“指令”模式相比,PPWR作为“条例”,在欧盟成员国具有更强的直接适用性,也意味着未来欧盟包装规则将进一步趋于统一。
对中国企业而言,PPWR的意义并不只是欧盟又出台了一部新的环保法规,更重要的是,包装本身正在从传统意义上的“配套问题”,转变为影响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合规门槛。无论是制造业企业、食品饮料企业,还是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都有必要尽快理解PPWR的制度逻辑及其可能带来的供应链影响。
一、PPWR的核心变化:欧盟把包装监管前移到了设计端
PPWR最值得关注的,不是某一个单独指标,而是它改变了包装监管的起点。过去很多企业理解包装合规,主要集中在回收、EPR申报以及成员国层面的废弃物管理义务;但在PPWR框架下,监管要求明显前移到了包装的设计、选材、体积控制、标签标识、再生成分和循环使用安排等环节。换言之,欧盟现在监管的,不只是包装废弃后如何处理,更关注包装在投入市场之前是否已经符合“可持续设计”的要求。
这也意味着,企业未来不能再把包装问题仅仅交给采购部门或物流部门处理。PPWR项下的包装合规,往往同时涉及产品设计、法务审查、供应链控制、质量管理和市场端标签安排,是一个典型的跨部门议题。谁能够更早把这些要求嵌入内部流程,谁就越可能在后续欧盟监管强化的背景下保持稳定的市场准入。
二、“减量”将成为最直接的合规要求过度包装会被系统性压缩
PPWR的一条非常明确的主线,就是减少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总量。按照欧盟现有制度安排,成员国需要以2018年为基线,逐步实现人均包装废弃物减量目标,即到2030年减少5%,到2035年减少10%,到2040年减少15%。这说明“减量”并不是政策口号,而是有明确时间表的制度安排。
更值得企业注意的是,PPWR并不只是在宏观层面提出减量目标,还在微观层面提出了很强的设计约束。自2030年起,包装必须在确保功能性的前提下,将重量和体积减少到最低限度。双层壁、假底、无必要附加层等仅用于增加视觉体积的设计,将受到严格限制。对于电商包装、组合包装和运输包装,规则还要求其最大空隙率原则上不超过50%。这意味着,很多依赖“大包装”制造展示效果、提升礼赠感或增强品牌感知的做法,未来都可能面临实质性调整。
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这一变化的现实影响在于,包装需要在产品开发和包装定型阶段提前介入。否则,一旦包装结构本身不满足体积最小化或空隙率要求,后续整改往往会牵动模具、运输、展示和标签的整体调整。
三、可回收性将成为包装进入欧盟市场的基础门槛
PPWR的另一项核心制度,是推动所有包装原则上实现可回收。欧盟委员会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欧盟市场上的包装应当以经济上可行的方式实现可回收。欧洲议会的公开说明也进一步指出,除轻质木材、软木、纺织品、橡胶、陶瓷、瓷器和蜡等特定材料外,包装原则上都应满足严格的可回收要求。
从实务角度看,这里的“可回收”绝不是企业自己简单判断“材料理论上可以回收”即可。PPWR更关注的是包装是否真正适配回收体系,是否能够在收集、分类和回收过程中被有效处理。因此,企业未来需要关注的不只是材料种类本身,还包括复合结构是否可分离、不同材质是否会影响回收效率、标签和油墨是否妨碍回收,以及包装整体是否符合后续实施细则中对可回收性的分级和技术要求。
也正因如此,PPWR实际上会倒逼企业重新审视包装设计逻辑。过去追求功能叠加、视觉效果和低成本的复合包装方案,未来未必仍然是最优解。可回收性设计很可能成为包装开发中与成本、强度、展示效果并列的一项核心指标。
四、塑料包装的再生成分要求,将直接传导到供应链和合同安排中
对于使用塑料包装的企业来说,PPWR影响最大的一项内容,可能就是最低再生塑料含量要求。根据现有制度,自2030年起,包装中的塑料部分原则上应满足最低消费后再生塑料含量标准:以PET为主要成分的接触敏感包装为30%,其他接触敏感塑料包装为10%,一次性塑料饮料瓶为30%,其他塑料包装为35%;到2040年,上述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至50%、25%、65%和65%。
这一要求的影响不只体现在生产环节,更会直接传导到交易文件和供应链管理中。企业未来不仅需要采购符合要求的再生塑料,还需要能够证明其来源、质量、核算口径和合规性。尤其对于从欧盟以外地区采购再生材料的企业而言,欧盟还强调第三国再生塑料需要满足与欧盟内部相当的标准和核证要求。
因此,很多企业真正要补的课,并不是“知道比例是多少”,而是如何建立一套可以支撑监管审查和客户审计的证据体系。这其中通常包括供应商声明、检测报告、质量标准、追溯文件、合同保证条款,以及一旦出现虚假或不合规时的责任分配机制。对法务团队而言,这会是未来包装合规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五、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包装限制,正在重塑部分行业的商业模式
PPWR并不是单纯围绕“回收”展开,它更强调包装减量和循环使用的优先顺序。在这一思路下,欧盟对若干包装类别设置了重复使用目标。现有公开资料显示,2030年起,部分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需要达到40%的重复使用目标,成组包装需要达到10%的目标,并为2040年设定更高的后续目标。同时,部分酒精和非酒精饮料包装也纳入了相关安排,但对于牛奶、葡萄酒、烈酒以及部分易腐食品则设置了例外或豁免。
与此同时,PPWR还对若干一次性塑料包装作出了限制甚至禁止安排。例如,针对1.5千克以下预包装果蔬的一次性塑料包装、酒店和餐饮场景中的部分一次性包装、餐饮行业中单份调味品包装、住宿业中的一次性小规格洗护用品包装,以及超轻塑料袋,欧盟都将逐步收紧。
这一部分规定的影响,往往不止落在包装制造商身上。对于食品饮料、酒店用品、餐饮供应链、零售平台和跨境电商企业而言,PPWR可能会直接改变现有包装形式及销售组织方式。换句话说,PPWR有时影响的不是单一包材是否合规,而是企业原本的商业模式还能否维持。
六、标签、信息披露和PFAS限制,同样不应被低估
PPWR除了对包装结构和材料提出要求外,还试图通过统一标签体系提升消费者识别和分类投放的准确性。欧盟委员会已表示,PPWR将推动统一包装标签,向消费者说明包装材质、分类投放方式、重复使用属性等信息。对于企业来说,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版面调整问题,而是涉及多语言适配、数字信息承载、标签责任划分和库存切换安排的一整套合规工程。
此外,PPWR还体现出欧盟近年来“包装法规”与“化学物质法规”衔接加强的趋势。特别是在食品接触包装领域,欧盟已明确将对超过阈值的PFAS实施限制,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包装监管框架。对于纸质包装、内衬材料、阻隔涂层、油墨、胶黏剂等产品,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将材料安全与包装合规割裂处理,而需要进行更全面的物质排查和替代评估。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标签问题和物质合规问题往往也是监管最容易切入的点。一旦企业在标签声明、回收指引或者物质限制方面存在瑕疵,既可能引发市场监管,也可能引发进口商、平台方或终端客户的合同索赔。
七、中国企业现在最需要做的,不是等细则,而是先完成合规摸底
虽然PPWR已经正式落地,但后续仍将通过实施法案、授权法案和技术规则不断细化,特别是在可回收性分级、统一标签、再生塑料核算和具体适用例外方面。也正因为如此,一些企业容易产生“细则还没完全出来,可以先等等看”的想法。实际上,从合规管理角度看,现在更重要的不是等待全部细则落地,而是尽快完成内部摸底。
从实务经验出发,企业至少应当先做三件事。第一,识别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包装类型、材料构成和使用场景,判断其是否涉及食品接触、塑料包装、电商包装或禁限目录。第二,评估现有包装在减量、空隙率、可回收性、再生成分和标签方面是否存在明显缺口。第三,梳理与包装供应商、品牌方、进口商之间的合同安排,明确技术标准、声明义务、审计配合及责任承担机制。PPWR真正考验企业的,往往不是法律检索能力,而是能否把法律要求转化为一套可执行的内部和外部控制机制。
结语
总体来看,PPWR并不是一部单纯增加企业负担的环保法规,而是一部正在重塑欧盟市场包装准入规则的基础性法规。它传递出的信号非常明确:未来能够稳定进入欧盟市场的包装,不仅要“能用”,还要同时满足减量、可回收、可识别、可追溯以及尽可能循环利用等多重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PPWR的真正影响不在于某一个单独数字目标,而在于它背后体现的监管逻辑变化。包装正在从一个相对边缘的配套事项,转变为影响市场准入、供应链分配和合同责任的重要法律议题。越早启动包装合规体系建设,未来在欧盟市场中的被动性就越小。
(本文作者:盈科张晨、徐也轩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盈科新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