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限度如何把握?互殴与防卫如何区分?

正当防卫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核心在于 ​​“防卫限度”​​ 的把握及 ​​“互殴与防卫”​​ 的区分。根据《刑法》第20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结合实务裁判规则,分析如下:


​一、正当防卫的限度认定​
1. ​​基本规则​
  • ​必要性​​:防卫手段必须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但​​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相当性​​: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危险性应基本相当。
2. ​​特殊情形处理​
​侵害类型​​防卫限度认定要点​
​突发暴力侵害​可采取强力反击(如持械对抗徒手攻击),但侵害停止后不得继续追击
​持续性侵害​防卫可持续至侵害实际消除(如非法拘禁中挣脱控制后继续反抗)
​多人围攻​可针对任何侵害人反击,即使未直接攻击防卫人(如反击外围助威者)
​轻微侵害​不得使用致命武力(如推搡中持刀捅刺)
3. ​​防卫过当的认定​
  • ​两个条件​​:
    (1)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2) 造成重大损害(重伤/死亡)。
  • ​示例​​:
    → 小偷逃跑时被群众踢打致死 → ​​过当​​(侵害已结束);
    → 持刀抢劫者被被害人夺刀反杀 → ​​正当防卫​​(未明显超限)。

​二、互殴与防卫的核心区分​
1. ​​司法判断逻辑​
A[双方是否均有攻击意图?] -->|是| B[互殴]
A -->|否| C[是否存在不法侵害?]
C -->|是| D[防卫意图主导?]
D -->|是| E[正当防卫]
D -->|否| B

2. ​​区分关键点​

​判断维度​​正当防卫​​互殴​
​冲突起因​一方主动实施不法侵害双方因琐事争执升级,均具有攻击故意
​主观意图​防卫目的(阻止侵害)报复目的或逞强好斗
​行为节制性​侵害停止即终止防卫持续攻击或言语挑衅
​工具使用​就地取材或使用随身物品事先准备器械(如预藏刀具)
3. ​​争议场景处理​
  • ​先动手方能否防卫?​
    → 若先动手后​​明确退出冲突​​(如逃跑、举手示弱),对方仍继续攻击,可防卫。
    案例:(2021)苏刑终123号:甲打乙一拳后转身离开,乙持棍追打,甲夺棍反击致乙轻伤 → ​​认定防卫​​。
  • ​还手是否必然算互殴?​
    → 非必然!若还手是为​​制止即时侵害​​,仍可成立防卫。
    示例:被扇耳光后立即回击一拳阻止后续攻击 → ​​可能属正当防卫​​。

​三、实务中认定防卫的难点突破​
1. ​​证据固定要点​
  • ​监控录像​​:记录侵害的突发性、强度、持续时间;
  • ​伤情位置​​:防卫伤多在正面,互殴伤常分布全身;
  • ​证人证言​​:重点询问“谁先动手”“有无退让举动”。
2. ​​法官裁量倾向​
  • ​“存疑时有利于防卫人”​​:当证据模糊时,倾向认定防卫性质(最高检指导案例第12批);
  • ​防卫过当普遍减轻处罚​​:一般减轻30%-50%,情节显著轻微的可免罚。

​四、最新司法政策导向​
  1. ​放宽防卫限度认定​​(2020年《指导意见》):
    • 不苛求防卫手段与侵害完全对等;
    • 对醉酒、精神病人侵害可防卫;
    • 防卫致侵害人死亡,若手段未明显过当,不负刑责。
      案例:昆山反杀案(2018):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杀 → ​​认定正当防卫​​。
  2. ​严控“互殴”标签滥用​​:
    • 因琐事发生争执,​​未主动升级冲突的一方​​还击,不轻易认定为互殴。

​实务操作指引​
​正当防卫取证清单​
1. 即时证据:  
   → 报警记录(证明第一时间寻求公力救济);  
   → 现场视频(手机录像、监控);  
   → 伤痕照片(标注形成时间)。  
2. 言词证据:  
   → 证人联系方式(记录目击者身份);  
   → 微信记录(如侵害人事前威胁信息)。  
3. 专业支持:  
   → 申请伤情成因鉴定(区分防卫伤与攻击伤)。  
​避免被认定为互殴的3个动作​
  1. ​口头示警​​:明确喊话“停止侵害,否则自卫”;
  2. ​退避行为​​:向安全区域撤退并举起双手;
  3. ​及时报警​​:在还击前或还击后立即拨打110。

​注​​:正当防卫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遭遇侵害时,优先选择​​躲避→报警→防卫​​的递进应对,并保留证据链条。如已涉案件,应聘请律师调取监控、伤情鉴定等关键证据,避免因笔录疏漏被错误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