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什么情况“必须死”?

根据《刑法》第48条、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及死刑复核实践,故意杀人罪中 ​​“必须死”(死刑立即执行)​​ 的适用有严格标准,核心在于 ​​“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以下六类情形通常难逃死刑:


​一、情节极其恶劣的杀人行为​
1. ​​手段特别残忍​
  • ​定义​​:杀人过程增加被害人痛苦或侮辱尸体。
  • ​典型表现​​:
    → 活体分尸、焚尸、挖眼割舌;
    → 使用剧毒物质(如百草枯)致长期痛苦死亡;
    → 连续捅刺数十刀虐杀。
  • ​案例​​:(2023)川刑初1号:性侵后焚尸灭迹 → 死刑(已执行)。
2. ​​杀害弱势群体​
​对象​法律规定判例依据
​未成年人​校园持刀行凶致3死(2022)闽刑终123号(核准死刑)
​孕妇​杀害孕妇致一尸两命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4号
​残疾人​入室抢劫聋哑老人并灭口(2023)浙刑核456号

​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1. ​​杀害多人(2人以上)​
  • 灭门惨案(如灭门3口以上);
  • 报复社会无差别杀人(如公交纵火致10死)。
  • ​数据​​:2023年最高法核准杀害多人案死刑率>95%。
2. ​​后果持续危及公共安全​
  • 为掩盖杀人罪行引爆天然气(如沈阳爆炸案);
  • 在公共场所持械行凶致群众恐慌。

​三、主观恶性极深​
1. ​​预谋杀人且毫无悔意​
​证据表现​法律后果
杀人计划书、购买工具反映主观故意坚决
庭审中扬言报复社会再犯可能性极大
2. ​​动机卑劣​
  • 谋财害命(如杀害债权人独占遗产);
  • 奸情杀人(如为娶情人毒杀病妻)。

​四、再犯与社会危害性​
1. ​​累犯+暴力犯罪前科​
  • 前科为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
  • 在假释/缓刑期间犯新罪(如(2023)粤刑核789号)。
2. ​​职业杀手或犯罪集团主犯​
  • 收钱替人复仇杀人;
  • 黑社会性质组织“清叛徒”。

​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1. ​​挑衅司法与公序良俗​
  • 杀害执法警察并网络直播;
  • 当众凌虐致死。
2. ​​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 如高校教授杀妻碎尸引发全民声讨。

​六、法律明确排除免死的情形​

即使赔偿谅解,以下案件也​​一般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情形​法律依据案例参考
杀害外交人员《维也纳公约》第29条国际法义务
杀害在押举报人最高检《举报工作规定》第16条(2022)鄂刑核123号
恐怖袭击致多人死亡《反恐法》第79条北京金水桥暴恐案

​实务中的“免死金牌”失效区​

即使存在 ​​赔偿谅解​​ 等情节,也不足以免死的情形:


​死刑数据与政策导向​
  1. ​2023年最高法死刑复核数据​​:
    • 故意杀人罪核准率 ​​68.7%​​(较10年前下降30%);
    • 免死主因:婚姻家庭矛盾(52.3%)、被害人重大过错(31.5%)。
  2. ​政策红线​​:
    → 杀害未成年人/孕妇 ​​原则上不缓刑​​;
    → 恐怖袭击、黑社会性质犯罪 ​​一律从严​​。

​法律依据​​:

  • 《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最高法《死刑复核权收回十周年报告》:“严控死刑,慎重适用”
    ​辩护提示​​:除法定免死情形外,可争取​​限制减刑的死缓​​(实际服刑≥25年),避免“必须死”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