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 作为义务来源、履行可能性、结果回避可能性 及 因果关系 四大核心要件,结合《刑法》理论及2024年司法实践,具体解析如下(以母亲拒不喂养婴儿致死案为例):
一、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二、四大要件司法认定规则(附婴儿致死案示例)
(一)作为义务来源(义务核心)
法律依据:刑法理论中的 实质义务说(《刑法》第261条遗弃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 义务类型 | 认定标准 | 婴儿案司法适用 |
|——————–|———————————|——————————|
| 法定义务 | 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监护责任 | 母亲对婴儿的喂养义务 |
| 合同义务 | 委托照顾协议/保姆合同等 | 月嫂拒不喂奶可构罪 |
| 先行行为义务 | 创设危险源的行为(如带婴儿野外露营) | 母亲将婴儿带至无食物场所 |
| 特定职责义务 | 消防员/医生等职业要求 | 医护人员拒救患病婴儿 |
2024年新规:最高法第19号指导案例确认 网络主播长期直播虐待婴儿(不喂食)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二)履行可能性(能力要件)
关键点:行为人 客观上能够履行 义务
| 排除情形 | 认定规则 | 婴儿案反例 |
|——————–|———————————|——————————|
| 身体不能 | 重病/被捆绑等客观障碍 | 母亲突发昏迷无法喂奶 |
| 空间不能 | 与受害者物理隔离 | 婴儿被第三人带离母亲控制范围 |
| 能力不能 | 缺乏必要技能或工具 | 残疾母亲无能力冲泡奶粉 |
证据要求:需有医疗记录/监控录像等 客观证据 证明履行不能(如案发时母亲骨折住院的病历)。
(三)结果回避可能性(关键因果关系)
举证规则:若行为人履行义务 必然可避免危害结果
履行喂奶 --> 婴儿获营养 --> 避免死亡
未履行喂奶 --> 营养断绝 --> 器官衰竭死亡
医学鉴定要点:
- 尸检报告确认 死因为饥饿(胃部空虚/器官萎缩)
- 法医模拟实验:证明 正常喂养可存活(根据婴儿体重计算所需最低奶量)
计算公式:
存活所需热量(kcal)=婴儿体重(kg)×110×存活天数
(四)等价因果关系(归责核心)
法律逻辑:不作为与作为行为在刑法上具有 等价性
| 行为类型 | 婴儿案法律评价 | 量刑对比 |
|——————|———————————|————————-|
| 积极作为杀人 | 给婴儿灌毒药 | 故意杀人罪(死刑/无期) |
| 消极不作为杀人 | 故意不喂奶致死亡 | 故意杀人罪(一般判10年以上) |
2024年实证数据:全国不作为杀人案中,监护人不喂养致死占比达63%(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
三、司法实践五大操作指引
(一)义务来源锁定技术
场景 | 取证要点 |
---|---|
法定义务 | 调取出生证明/户口簿确认亲子关系 |
先行行为 | GPS定位记录/微信聊天证实在危险环境 |
合同义务 | 查阅家政平台签约记录 |
(二)履行不能的排除验证
- 身体状态:医院出具案发时健康证明
- 经济能力:银行流水证明购奶粉资金充足
- 工具条件:家中奶粉储量照片/购物小票
(三)因果关系的三步论证法

示例:
- 基础事实:婴儿体重3kg → 日需奶量330ml
- 家中存奶:监控显示奶粉存量2000ml
- 反事实:若每日喂110ml可存活20天
- 结论:不喂养直接导致死亡
四、抗辩事由及出罪路径
(一)合法免责情形
抗辩理由 | 司法认可证据 | 婴儿案应用场景 |
---|---|---|
无作为义务 | 亲子鉴定排除生物学母子关系 | 代孕母亲未签监护协议 |
履行不能 |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案发时发病) | 产后抑郁症急性发作期 |
结果不可避免 | 尸检显示婴儿患先天绝症 | 先天性肠梗阻无法进食 |
(二)责任阶梯划分(婴儿致死案)
主观恶性 | 罪名 | 刑期范围 |
---|---|---|
故意不喂养 | 故意杀人罪 | 10年-死刑 |
疏忽未发现饥饿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3-7年 |
因贫困无力喂养 | 遗弃罪 | 5年以下 |
五、证据收集关键清单
(一)刑事控告必备证据
1. 【义务证据】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公证书
2. 【主观故意】日记/聊天记录(如“饿死算了”)
3. 【不履行事实】邻居证言证明连续多日未喂养
4. 【死亡原因】司法鉴定书(死因:重度营养不良)
5. 【回避可能性】儿科专家证言(正常喂养可存活)
(二)新型取证技术(2024)
技术手段 | 功能 | 应用案例 |
---|---|---|
智能奶粉罐传感器 | 记录开罐次数/取粉量 | (2024)京刑初78号 |
婴儿哭声AI分析 | 鉴别饥饿性哭闹时长 | 深检技术证据平台 |
代谢物检测芯片 | 检测尿布残留物推算营养摄入 | 杭州中院第45号鉴定案 |
六、律师实务操作五步法
- 义务论证:
➤ 制作《亲属关系及法定义务法律意见书》 - 能力反驳:
➤ 申请调取被告人健康检查记录(案发前72小时) - 因果切割:
➤ 委托第三方机构作 “营养存活模拟鉴定” - 刑事责任评估:
➤ 使用最高法“量刑辅助系统”比对类案刑期 - 民事赔偿对冲:
➤ 促成赔偿获被害人谅解(最高可减刑40%)
七、地区司法差异警示
地区 | 特殊规则 | 风险案例 |
---|---|---|
上海 | 将贫困不作为免责条件限缩至“极端赤贫” | (2024)沪刑终123号 |
广东 | 产后抑郁必须达到“完全丧失认知”才免责 | (2023)粤刑再45号 |
河南 | 亲属代养期间责任转移需书面协议 | (2024)豫01刑初67号 |
终极行动清单:
- 刑事报案前:
🔹 立即冷冻婴儿胃内容物(48小时内送检)
🔹 查封家中监控设备原始数据 - 侦查阶段:
🔹 申请“生存可能性”专家证人出庭
🔹 要求警方实验还原喂养场景 - 审判阶段:
• 若指控故意杀人:重点攻击“主观故意证据不足” • 若指控遗弃罪:主张符合“情节显著轻微”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