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会中突发专利侵权纠纷时,需采取“快速响应+法律防御”双轨策略。以下是按时间轴设计的应急处理指南,结合司法实践及证据规则:
一、紧急处理流程(黄金24小时)
步骤1:侵权警告应对(收到律师函/口头警告后)

关键动作:
- 在展台张贴《未侵权声明》(附法律依据)
- 禁止行为:
❌ 当场签署和解协议
❌ 擅自销毁展品或宣传资料(可能构成证据毁灭)
步骤2:司法文件签收(收到法院裁定)
文件类型 | 应对措施 | 时限要求 |
---|---|---|
临时禁令裁定书 | 立即撤下涉诉产品(否则按日罚款10万) | 2小时内执行 |
证据保全裁定 | 配合公证员封存样品(但拒签责任确认书) | 全程录像存证 |
注意事项:
- 若遇突击执法:
① 手机录像执法证件(核查法官/公证员身份)
② 记录展品编号(防止调包)
二、证据固定策略
核心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 取证要点 | 法律效力等级 |
---|---|---|
展位现场状态 | 公证处拍摄全景(含展位号+展会名称) | ★★★★☆ |
宣传手册/电子屏内容 | 公证下载电子文档(含发布时间戳) | ★★★★★ |
技术对比资料 | 聘请专家现场做差异分析(签鉴定声明) | ★★★☆☆ |
特殊手段:
- 向展会主办方调取采购商信息(证明尚未销售,减轻赔偿)
- 收集在先销售证据(如在展前已售同款产品发票,用于无效原告专利)
三、反制措施实施
1. 专利无效宣告快速通道
1. 通过展会获取侵权产品实物 → 48小时内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2. 基于实物申请**优先审查**(审查周期可缩短至6个月)
3. 同步向法院提**中止审理申请**(依据:存在显著无效可能性)
成功率提升点:
- 用展品实物反证现有技术(如产品生产日期早于专利申请日)
2. 反诉不侵权之诉
立案要件:
- 证明技术方案存在实质差异(需司法鉴定报告)
- 证明警告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恶意发送律师函威胁客户)
赔偿突破点:
- 索赔因警告函造成的订单损失(需提供客户取消订单的邮件/函件)
四、展会主办方协作要点
主办方义务 | 参展商维权动作 | 法律依据 |
---|---|---|
提供投诉方身份信息 | 书面要求披露原告信息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10条 |
禁止单方撤展 | 发律师函主张合同权利 | 展位租赁合同条款 |
解除限制措施 | 要求主办方24小时内撤销错误封存 |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救济 |
⚠️ 责任陷阱提示:主办方要求签署《撤展同意书》= 变相承认侵权
五、成本控制模型
应对方案 | 预算范围 | 预期效果 |
---|---|---|
紧急公证保全 | 5,000-8,000元 | 固定不侵权证据 |
律师现场驻场 | 10,000元/天 | 拦截非法执法行为 |
专家对比意见书 | 20,000-50,000元 | 降低判决侵权概率(约70%) |
经济决策参考:
- 当
侵权风险>60%
+单件赔偿>10万元
→ 立即撤展 - 当
侵权风险<30%
+潜在订单损失>100万
→ 启用反诉策略
六、展后维权路线图

关键时点:
- 诉前保全复议:收到裁定后15日内向管辖法院申请复议
- 管辖权异议:答辩期(30天)内提管辖异议(可拖延程序6-12个月)
附:现场应对六项禁忌
- 不与警告方现场争论技术细节(可能构成自认)
- 不接受对方“私下谈判”邀约(需律师在场)
- 不在撤展时遗漏证据材料(展位装修都可能含侵权证据)
- 不向主办方提供销售数据(可能成为赔偿计算依据)
- 不公开声明“专利无效”(构成商业诋毁)
- 不销毁云端数据(后台操作记录可证明清白)
终极防御:参展前完成:
① 核心产品FTO报告(Freedom to Operate)
② 在展会属地(如德国)注册防御性专利(Utility Model)
③ 投保知识产权执行险(承保临时禁令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