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仲裁中的终局裁决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终局裁决制度是加速劳动者维权的重要程序设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特定劳动纠纷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适用终局裁决。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另行起诉。

一、终局裁决的制度功能

终局裁决制度的设立目的,是将部分金额较小、争议关系清晰的劳动纠纷从”仲裁—诉讼—二审”的长流程中分离出来,使劳动者能够更快地获得确定的裁决结果,缩短维权周期。对于劳动者而言,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可申请执行,无需等待用人单位起诉期将案件延伸到法院审理阶段。

二、适用终局裁决的十种纠纷类型

(一)正常工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最常见争议类型之一,适用终局裁决可使劳动者尽快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病假工资。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即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病伤在法定医疗期内应当享有的工资待遇。

(三)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四)工伤医疗费。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终局裁决快速解决。

(五)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后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这是劳动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类型之一。

(七)未签合同的第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的第二倍工资。

(八)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2N赔偿金,超出经济补偿标准的部分也可适用终局裁决。

(十)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兜底条款。

三、金额标准的计算

终局裁决的适用以”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为条件。需要注意:”单项裁决金额”是指仲裁委员会对各项争议内容分别作出的裁决金额,不是合计总额;”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如果单项金额超过了十二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则不适用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终局裁决的救济渠道

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满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起诉,但如果能够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仲裁程序违法、裁决所根据的证据系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五、实务建议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关注以下几点:尽量将每项主张的金额控制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以内,以获得终局裁决的程序优势;如果仲裁委员会未适用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明确主张应当适用;如果对终局裁决结果不满意,劳动者有权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当注意终局裁决一旦作出且金额在标准以内,用人单位无权通过起诉拖延时间,若认为终局裁决符合撤销条件,应当及时在三十日内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