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民间借贷中的中介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需受法定利率上限限制,其合法性认定需满足“综合成本控制原则”。以下是具体分析及判断标准:
一、法律定性:附加费用属于利率上限的规制范围
- 费用性质穿透审查
法院在裁判中采用“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对中介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进行穿透审查:- 变相利息认定:若费用实质是借款人为获得融资支付的成本(如无真实服务对应的“管理费”“咨询费”),则无论名称如何,均视为利息的组成部分,需与合同利息合并计算。
- 非利息费用例外:仅当费用独立于借贷关系(如真实中介撮合服务、律师诉讼费),且能提供服务内容证明时,才可单独存在。
- 法定利率上限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总成本上限:利息 + 中介费 + 服务费 + 其他费用总和 ≤ 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当前约13.8%-14.8%)。
- 旧案衔接:2020年8月20日前签约的借贷,可适用年利率24%的旧上限。
二、利率上限的计算范围:哪些费用需合并计算?
法院在计算综合成本时,重点审查以下费用是否实质构成融资成本:
费用类型 | 是否计入利率上限 | 判定标准 |
---|---|---|
无服务对应的“管理费” | 计入 | 无服务记录、虚高收费(如本金15%的“咨询费”仅提供制式合同) |
砍头息(预扣费用) | 计入 | 预扣中介费导致实际到手本金减少(例:借款10万收3万中介费,按7万计本金) |
关联交易服务费 | 计入 | 关联公司收取费用(如A公司放贷,B公司收“服务费”) |
真实中介服务费 | 不计入 | 提供撮合证明、服务内容与市场价匹配(需留存服务记录) |
合理律师诉讼费 | 不计入 | 因借款人违约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 |
三、合法收费的认定条件
即使费用名称合规,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服务真实性
- 提供中介合同、服务过程记录(如咨询记录、风险评估报告)。
- 收费与市场水平匹配(如撮合服务费通常为1%-5%,显著偏离则无效)。
- 综合成本合规
- 公式:实际年化利率 =(利息 + 附加费)÷ 实际到手本金 × 期限 ≤ LPR4倍。
例:借款10万元,年息12%,收2万元中介费。实际成本 =(1.2万利息 + 2万中介费)÷10万 = 32%,远超当前上限(13.8%),超出部分无效。
- 公式:实际年化利率 =(利息 + 附加费)÷ 实际到手本金 × 期限 ≤ LPR4倍。
- 禁止本金预扣
不得以中介费名义预扣本金(《》第670条)。
四、违规收费的常见形式及法律后果
- 典型违规场景
- 综合成本超标:如“低息12%+高服务费15%”组合,实际利率27%。
- 服务虚化:收费占本金15%却无实质服务。
- 关联交易套利:通过控股公司拆分收费。
- 法律后果
- 民事:超出利率上限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主张抵扣本金或返还。
- 刑事:若以“手续费”为名从事高利贷、暴力催收,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五、实务建议:如何合规收费或维权?
- 对出借人/中介平台:
隔离关联交易,避免同一控制下公司拆分收费;
留存服务证据链(如服务记录、市场价证明);
在合同中披露综合年化利率(APR),包含所有费用。 - 对借款人:
核算实际到手本金及IRR(内部收益率),拒绝口头承诺;
要求费用分项书面列明,转账备注用途;
若遇超额收费,收集合同、转账记录起诉,主张超出部分无效。
总结
中介费、服务费是否受利率上限限制?
- 是:只要费用实质是融资成本(无论名称),均需与利息合并计算,总成本不得超过LPR4倍。
- 例外:真实独立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律师费)可除外。
合规核心:穿透审查费用本质 + 严控综合成本 + 留存服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