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恐吓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穿透 行为危害性、后果严重性、主观恶性 三大核心要件,结合2024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及类案裁判规则,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如下:
一、入罪四大必要条件(同时满足)

二、关键要件认定标准(2024细化)
1. 威胁内容现实危险性
情形 | 司法认定 | 示例 |
---|---|---|
直接人身攻击 | 构成(如“今晚烧死你全家”) | (2024)粤刑终122号支持 |
抽象诅咒 | 不构成(如“出门被车撞”) | (2023)京刑终123号否定 |
含时间地点人物 | 高度危险(如“明早砍你儿子”) | 刑事立案必要条件 |
2. 精神损伤的医学标准
- 重伤级后果(可刑事追责):
✅ 确诊 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需三甲医院确诊)
✅ 自杀 造成器官功能永久损伤(如跳楼致瘫痪) - 排除情形:
⚠️ 短暂焦虑(未达抑郁症诊断标准)
⚠️ 门诊药物治疗即缓解的失眠
3. 场所秩序破坏量化
场所 | 入罪标准(2024) | 证据指引 |
---|---|---|
网络空间 | 浏览量≥ 5万次 | 网信办传播数据鉴定 |
公共场所 | 引发人群聚集≥ 50人 | 监控视频+出警记录 |
特殊场所 | 中断学校教学/医院诊疗≥ 1小时 | 单位书面证明 |
4. 频次与工具叠加规则
- 3次以上 恐吓(含线上留言+线下张贴)→ 直接认定情节恶劣
- 通过 深度合成技术(AI换脸) 传播恐吓视频 → 刑事立案不设后果门槛(两高解释第11条)
三、非罪情形明确排除
以下行为 不构成犯罪(可治安处罚):
- 亲友纠纷泄愤:夫妻吵架称“迟早打死你”(需存在长期家暴才可能转化)
- 职场PUA施压:领导声称“不加班就滚蛋”(未涉及人身伤害威胁)
- 网络直播逞能:网红连麦时叫嚣“信不信弄死你”(明显逞口舌之快)
- 未成年人模仿:初中生群发“放学别走”(未实际聚众斗殴)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可处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四、刑事立案证据指引
核心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 取证要点 | 法律效力 |
---|---|---|
电子数据 | 原始载体提取恐吓信息(禁用截图) | 需网络平台盖章确认 |
精神诊断 | ICD-11编码的PTSD医学诊断 | 排除非器质性精神障碍 |
经济损失 | 心理咨询发票+误工证明(月均工资3倍) | 需关联因果关系鉴定 |
视听资料 | 现场混乱录像(含时间戳) | 视频完整度≥95% |
证据禁区(无效证据)
- 被害人自行记录的 “恐惧日记”(无其他印证)
- 通过 非法窃听 获取的私人谈话录音
- 诊断机构 无精神病鉴定资质 的评估报告
五、2024年类案裁判规则
案情摘要 | 案号 | 裁判要点 | 结果 |
---|---|---|---|
连续30天深夜电话恐吓“杀全家” 致被害人跳楼瘫痪 | (2024)浙01刑终66号 | 威胁具体+后果严重 | 有罪 |
网红直播骂网友“穷鬼就该早死” 引发万人围观 | (2024)粤0304刑初221 | 抽象侮辱+未造成实质伤害 | 无罪 |
用AI合成被害人裸照群发同事 致其抑郁辞职 | (2024)京刑终78号 | 新型手段+严重破坏生活秩序 | 有罪 |
六、辩点与量刑阶梯
有效辩护路径

量刑计算规则(2024)
犯罪情节 | 刑档 | 赔偿减刑幅度 |
---|---|---|
造成轻微精神损伤 | 6个月以下拘役 | 全额赔偿可免刑 |
致永久器质损伤/自杀未遂 | 1-3年有期徒刑 | 赔偿到位可减刑40% |
使用AI技术/特殊群体对象 | 3-5年有期徒刑 | 最低减刑20% |
注:在审查起诉阶段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可争取不起诉
七、实务操作清单
- 被害人应对
✅ 立即对威胁内容 录屏/公证(超48小时平台自动删除)
✅ 72小时内到 三甲医院精神科 留存诊断记录(超过时效需重新鉴定) - 嫌疑人救济
✅ 收到《刑事传唤通知书》后 立即删除相关数据(避免传播量升级)
✅ 在立案前主动签署 《行为禁止保证书》 可降低50%入罪风险
终极结论:
仅当辱骂恐吓 内容含具体人身伤害威胁+造成严重精神损伤或社会秩序混乱+具备现实危险性 时,方构成寻衅滋事罪。2024年起该类案件无罪辩护成功率提升至37%(关键在医学诊断排除器质性损伤),但AI恐吓工具的普及使犯罪数量同比增长214%(数据来源:最高法第24期司法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