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义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 核心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
- 入罪门槛: “情节严重”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四条: 对“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方式和“情节严重”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0号)第二条: 进一步明确了“假冒专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是罚金数额)。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22〕12号)第六十三条: 规定了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即“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三、犯罪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
- 主要客体: 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
- 次要客体: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主要是标记权和相关商誉)。
- 客观要件: 实施了“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
- (一)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 (二)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 (三)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 (四)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情节严重”的标准(立案追诉标准):
-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兜底条款)。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
-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 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有效专利号或专利文件,而故意假冒。过失不构成本罪。通常具有营利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如提升声誉、获取竞争优势等)。
四、认定中的关键点与难点
- “假冒” vs. “侵犯”: 这是核心区别。
- 假冒专利罪: 核心是“假冒”,即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记(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其产品或技术与该专利有关联。其行为直接指向的是专利的标识功能。被假冒的专利本身通常是有效的。
- 专利侵权: 核心是未经许可实施了他人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等)。其行为直接指向的是专利的技术独占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除非构成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关键: 假冒专利罪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使用了专利技术,只要非法标注了专利号等标记即可;专利侵权则要求实际实施了专利技术。
- 被假冒的专利必须是有效的: 假冒一个已经过期、被宣告无效或从未获得授权的“专利号”,不构成本罪。但这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虚假广告等其他犯罪。
- “情节严重”的把握: 司法解释和立案追诉标准提供了具体的数额标准,但在实践中,还需综合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影响范围、主观恶性等因素。例如,假冒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专利产品,即使数额未达标,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 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假冒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公私财物(如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且数额较大,可能同时触犯诈骗罪。此时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如果假冒专利的产品本身属于伪劣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该罪标准(5万元以上),则可能同时构成该罪。同样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
- 虚假广告罪: 在广告中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可能同时触犯虚假广告罪。也属于想象竞合犯。
- 非法经营罪: 如果假冒专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也可能构成该罪(实践中较少见)。
五、刑罚
- 基本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罚金: 司法解释(三)规定,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罚金数额一般在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确定。
六、实务特点
- 发案率相对较低: 相较于商标犯罪、著作权犯罪,假冒专利罪的案件数量较少。原因可能包括:专利本身的技术门槛较高、公众对专利标识的辨识度不如商标、专利权人维权意识或能力差异、以及“情节严重”标准的门槛等。
- 与民事侵权交织: 很多假冒专利行为同时也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人往往先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只有当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时,才会进入刑事程序。
- 证据要求高: 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他人专利、客观上实施了具体的假冒行为、被假冒专利的有效性、以及造成的损失或非法经营/违法所得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等。
七、总结
假冒专利罪是知识产权犯罪中一个相对特殊的罪名,其核心在于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识(主要是专利号),而非非法实施专利技术本身。认定该罪的关键在于准确区分“假冒”与“侵权”,并严格把握“情节严重”的标准。该罪保护的法益主要是国家的专利管理秩序和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及商誉。在实践中,该罪的适用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并注意与相关民事侵权和其他刑事犯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