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概念与退还规则对比
款项类型 | 法律性质 | 能否退还 | 关键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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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 | 法定担保方式,双向制约 | 违约方丧失权利: – 支付方违约:不退 – 收取方违约:双倍返还 | 《民法典》第586-587条 |
订金 | 预付款,无担保效力 | 一般可退: – 合同解除时需返还,但违约方需赔偿损失 | 最高法解释(无独立法律规定) |
押金 | 单向质押担保(制约支付方) | 无违约则退: – 履行完毕且无损害,应退还 | 《民法典》第586条参照适用 |
保证金 | 柔性担保工具,功能依约定 | 依约定处理: – 无违约时退还,违约时可抵扣损失 | 无统一规定,以合同为准 |
违约金 | 预先约定的违约赔偿金 | 不存在退还: – 支付后作为赔偿,但可请求法院调整过高金额 | 《民法典》第585条 |
二、分项详解退还规则
- 定金:严格适用“定金罚则”
- 退还条件:
- 收取方违约(如卖家不交货):双倍返还。
-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可退,但需书面确认。
- 不退情形:
- 支付方单方违约(如买家反悔):定金没收。
- 超过主合同标的20%的部分:视为预付款,可退但不适用双倍罚则。
- 退还条件:
- 订金:原则上可退,但需承担违约责任
- 退还规则:
- 合同未履行或解除时,收取方应返还。
- 即使支付方违约,订金本身仍可主张返还(但需赔偿对方损失)。
- 例外不退:
- 合同中明确约定“订金转化为违约金”或“违约不退”(如案例:购车订金因买家违约被没收)。
- 退还规则:
- 押金:以保障债权为核心
- 退还条件:
- 义务履行完毕且无损害(如租房到期、物品完好)。
- 合同未约定不退条款时,租客提前退租可协商退还部分。
- 不退情形:
- 支付方造成损失(如损坏房屋、欠缴费用):押金抵扣损失。
- 退还条件:
- 保证金:依合同约定优先
- 退还规则:
- 合同正常履行后应退还(如工程验收合格)。
- 第三方监管账户(如公证提存):符合条件时由第三方返还。
- 不退情形:
- 支付方违约:保证金转化为赔偿金。
- 退还规则:
- 违约金:支付后不退,但可司法调整
- 支付即生效:
- 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但对方实际损失过大时可请求法院增加。
- 违约金超过损失30%:可请求调减。
- 支付即生效:
三、实务风险提示
- 合同条款陷阱:
- 商家可能将“订金”表述为“定金”,或附加“不退”条款(如案例:装修订金约定违约不退)。
- 应对:签署前核对款项性质,要求书面注明退还条件。
- 证据留存要点:
- 转账备注明确用途(如“购房定金”),保留聊天记录、合同原件。
- 押金退还需交接清单(如租房时房屋设施验收单)。
- 维权路径:
- 协商无果时,向消协投诉或诉讼(定金纠纷可主张双倍返还)。
总结
- 可退款项:订金、押金、保证金(无违约时)。
- 不可退款项:定金(支付方违约)、违约金(支付后)。
- 特殊规则:
- 定金超20%部分可退;
- 订金书面约定“不退”则可能无法返还。
️ 建议:大额交易前务必书面明确款项性质,避免口头承诺。遭遇侵权时,及时固定证据并法律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