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可在夫妻均同意离婚时判决不准离婚

尽管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其法律依据和适用情形主要基于以下核心原则及司法实践:


​一、法律依据: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优先​
  1. ​《民法典》第1084条​​:
    离婚案件需​​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若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或未能达成妥善抚养方案,法院可判决不准离婚。
    ​典型案例​​:
    湖南岳阳法院(2025年)审理的龚某某与熊某离婚案中,双方均不愿抚养言语残疾一级的幼子小熊,法院认定父母互相推诿抚养责任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不准离婚,以强制父母履行法定义务。
  2.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免除。若离婚可能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如残疾子女无人照料),法院可拒绝解除婚姻关系。

​二、适用情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具体场景​
  1. ​未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 ​互相推诿抚养责任​​:如双方均视残疾或患病子女为负担,拒绝直接抚养,法院认定该行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 ​抚养方案缺失​​:未就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达成协议,或方案明显不利于子女成长(如经济能力不足、居住环境恶劣)。
  2. ​逃避法定扶养义务​
    • ​一方患重病需扶养​​:如山东莒南案例中,丈夫李某患股骨头坏死及石棉肺,妻子张某在其患病期间起诉离婚,法院基于《婚姻法》第20条(现《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的夫妻互相扶养义务,判决不准离婚。
    • ​恶意遗弃风险​​:若离婚可能导致患病或残疾一方陷入无人照料的生存危机,视为变相遗弃。
  3. ​违反公序良俗或社会公共利益​
    • ​损害未成年人利益​​:如父母离婚后将子女遗留给祖辈或社会福利机构,增加社会负担。
    • ​利用离婚规避债务或法定义务​​:例如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抚养费支付。

​三、程序规则与救济途径​
  1. ​再次起诉的条件​
    • ​6个月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后,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等待6个月方可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27条)。
    • ​例外情形​​:若出现家暴、虐待子女等紧急事由,可突破6个月限制。
  2. ​强制履行抚养义务的后续措施​
    • ​法院可责令协商​​:要求双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可行的抚养方案,否则启动强制司法评估(如指定监护人、社工介入)。
    • ​追究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61条)。

​四、总结:法院不准离婚的核心逻辑​

法院在夫妻均同意离婚时仍判决不准,本质是​​平衡离婚自由与弱势群体保护​​:

  1. ​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父母离婚不得以牺牲子女生存权、发展权为代价。
  2. ​婚姻的社会责任​​:夫妻关系包含经济扶持、生活照料的法定义务,尤其在疾病、残疾等困境中。
  3. ​司法干预边界​​:仅在极端情形(如遗弃风险、严重损害公益)下限制离婚自由,并设置程序保障后续救济。

实践中,此类判决旨在迫使当事人回归理性协商,而非永久剥夺离婚权利。建议双方通过调解完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方案,或待法定条件满足后再次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