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地方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规则​

​计算基数​​: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即“本人工资”)。
​基数上下限​​:

  •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 低于60%的,按60%计算。

​伤残等级对应月数​​:

​伤残等级​​计算标准(本人工资×月数)​
一级27个月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五级18个月
六级16个月
七级13个月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二、就业补助金的构成与计算规则​

就业补助金包含两部分: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适用情形​​: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放。
​1. 计算基数​

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例:福建省2023年基数统一为8460元/月。

​2. 月数计算标准​

​公式​​:

补助金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 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 每满一年系数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系数与最低保障月数​​:

​伤残等级​​每满一年系数​​最低保障月数​
五级0.7≥15个月
六级0.6≥15个月
七级0.4≥10个月
八级0.3≥10个月
九级0.2≥5个月
十级0.1≥3个月

​特殊情形​​:

  • ​职业病职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30%;
  • ​年龄不足1年​​:按1年计算。

​示例​​:
25周岁男性十级伤残职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8.32岁):
补助金 = (78.32 – 25) × 0.1 × 8460 ≈ 45,292元。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认定​
    • 退休或离职后确诊职业病,可在诊断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待遇基数按确诊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养老金就高计算。
  2. ​多次工伤的处理​
    • 同一单位多次工伤,按最高伤残等级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 ​非法用工单位赔偿​
    • 无营业执照单位造成伤亡的,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伤残等级倍数​​(一级16倍,十级1倍)。

​总结​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对应月数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就业补助金​​:含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支付),以解除合同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年龄差×系数计算,并设最低保障月数。
  3. ​地区差异​​:具体基数(如职工月平均工资、人口预期寿命)以地方公布数据为准,例如福建省2023年采用8460元/月,厦门市人口预期寿命男性78.32岁。

​实务提示​​: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需签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后续不再享受工伤待遇。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如鞍山劳动监察电话见),或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