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而设立的特殊司法保护机制。其适用规则依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2022年“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综合确定,具体适用方式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
- 年龄要求
- 犯罪时不满18周岁:无论审判时是否成年,均适用封存制度。
- 特殊情形:
- 年满18周岁前后连续犯罪,若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18周岁前,且合并执行刑期≤5年有期徒刑的,全案封存。
- 刑罚限制
- 封存范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含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
- 排除情形:
- 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刑期>5年有期徒刑;
- 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特殊罪名(即使刑期≤5年,司法实践中从严把握)。
- 程序性记录
除生效判决外,以下记录也须封存:- 不起诉、终止审理、不负刑事责任的决定;
- 刑事强制措施、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等材料。
二、封存内容与程序
- 封存范围
- 全面覆盖: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中形成的全部案卷材料及电子档案,包括可能推断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如姓名、住所、照片)。
- 特殊标注:
- 共同犯罪案件中,成年人卷宗需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
- 其他案件引用封存记录的,需作保密标识。
- 封存程序
- 启动时间: 机关封存启动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3日内送达《封存通知书》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3日内送达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完毕后3日内
- 管理要求:
- 纸质档案单独存放、加密管理;
- 电子数据加设封存标记,禁止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
三、封存效力与权利保障
- 法律效力
- 免除报告义务:入伍、就业时无需主动报告封存记录;
- 出具无犯罪证明: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具标准格式证明。
- 效力持续性:即使被依法查询,原记录仍保持封存状态。
- 禁止泄露与责任
- 保密主体:司法机关、学校、社区等知悉单位及个人均需保密;
- 法律责任:
- 公职人员泄露:予以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 其他主体泄露:可依《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追责。
四、查询例外与限制
- 允许查询的情形 查询主体条件与范围司法机关为办案或预防再犯罪需要(如发现漏罪、新罪)其他单位须有国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需说明用途
- 查询程序
- 需提交书面申请,列明理由、依据、使用范围;
- 司法机关3日内审核,许可查询的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 查询结果仅告知必要信息(如是否受过处罚),非必要不提供文书。
五、封存解除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解除封存:
- 发现漏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刑期>5年有期徒刑;
- 未成年期间再犯新罪,数罪并罚后刑期>5年;
- 经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注:成年后再故意犯罪的,裁判文书中需载明前科记录,但不自动解除封存。
六、权利救济途径
- 申请封存:
- 符合条件未封存的,本人或代理人可向原办案机关申请;
- 检察监督:
- 封存不当或遭歧视的,可申请检察院监督纠正;
- 民事索赔:
- 因泄露导致损害,可依《民法典》提起侵权诉讼。
制度适用核心要点总结
关键环节 | 规则要点 |
---|---|
适用对象 | 犯罪时未满18岁+刑期≤5年(含不起诉等) |
封存内容 | 全部案卷材料+电子档案+关联保密标识 |
效力保障 | 免报告义务+出具无犯罪证明+终身保密 |
查询例外 | 仅限司法机关办案/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 |
解除条件 | 数罪并罚或改判后刑期>5年 |
权利救济 | 检察监督+民事侵权诉讼 |
实务提示:
- 电子档案风险:司法机关需升级系统权限管理,防止电子数据“半暴露”;
- 就业歧视应对:若因封存记录遭拒录,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司法救济;
- 溯及力: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案件应补封存。
本制度通过“封旧立新”消除犯罪标签效应,但需警惕查询主体泛化(如部分职业禁入规定架空封存效力),未来需通过立法协调规范冲突,强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