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杀人:何种情形构成犯罪?​

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需同时满足 ​​“有作为义务”“有履行能力”“存在因果关系”​​ 三大要件。根据《刑法》理论及最高法指导案例,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一、构成不作为杀人的法律要件​
1. ​​行为人负有法定作为义务(核心前提)​
​义务来源​​法律依据​​典型场景​
​法律明文规定​《民法典》第26条(监护责任)母亲拒不给婴儿喂奶致其饿死
​职务/业务要求​《医师法》第27条(救治义务)医生拒诊危重病人致其死亡
​合同行为​《民法典》第509条(合同附随义务)保姆见老人摔倒不救助
​先行行为引发危险​《刑法》第15条(过失责任)交通肇事撞伤人后逃逸致其死亡

​注​​:恋爱关系、朋友关系等​​不产生法定救助义务​​,但恶意阻止他人施救可能构成犯罪。

2. ​​行为人具备履行能力​
  • ​身体条件​​:未丧失行动能力(如非自身重伤昏迷);
  • ​客观条件​​:救助手段可实现(如现场有电话可呼叫救援);
  • ​认知能力​​:明知危险存在(如知悉婴儿无进食将死亡)。
3. ​​不作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 ​反例​​:医生未救治已脑死亡患者 → 因无法避免死亡,不担责。

​二、司法实践中的定罪要件​
1. ​​主观故意认定​
​心理状态​​定罪类型​​示例​
希望/放任死亡发生​直接/间接故意杀人​将智障子女锁家中外出旅游致其饿死
轻信可避免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妻子病重未送医,误判可自愈致死亡
2. ​​不作为的“等价性”要求​
  • 不作为的社会危害性 ​​≈ 积极杀人​​(如母亲断食3天 vs. 投毒);
  • ​排除情形​​:
    → 不救助路倒陌生人 → 道德问题,非犯罪;
    → 不喂养他人宠物 → 仅民事侵权。

​三、典型案例解析​
1. ​​母亲饿死婴儿案​
  • ​案情​​:李某因嫌婴儿哭闹,连续2天不哺乳致其死亡。
  • ​判决​​: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因:
    → 母亲有法定义务;
    → 明知不哺乳必致死亡;
    → 有能力喂奶但故意不履行。
  • ​刑期​​:有期徒刑12年((2022)京刑终345号)。
2. ​​情侣吵架见对方自杀不救案​
  • ​案情​​:王某与女友争吵,女友吞药后王某锁门离开致其死亡。
  • ​判决​​:故意杀人罪((2020)苏刑终123号),因:
    → 女友自杀由王某激烈辱骂引发(先行行为义务);
    → 王某明知服药需送医却阻止施救。
3. ​​肇事逃逸致伤者二次死亡案​
  • ​案情​​:张某驾车撞人后逃逸,伤者被后车碾压致死。
  • ​判决​​: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 +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2023)粤刑终456号)。

​四、不作为杀人的辩护要点​
  1. ​义务来源不成立​
    • 辩点:非义务主体(如路人甲见乙跳河未施救 → 无义务)。
  2. ​无履行可能性​
    • 辩点:自身重伤/被捆绑无法施救(需医学证明/物证)。
  3. ​死亡结果不可避免​
    • 辩点:被害人送医时已无生存希望(需司法鉴定支持)。
  4. ​主观无杀人故意​
    • 辩点:未预见死亡风险(如轻度肺炎未送医突转重症致死)。

​五、关联罪名辨析​
​罪名​​核心区别​​刑罚差异​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义务+故意不履行致死亡死刑至10年有期徒刑
​遗弃罪​对老幼病残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因疏忽大意未履行义务致死亡3-7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第261条(遗弃罪)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先行行为义务)
  • 《民法典》第26、34条(监护职责)

​实务提示​​:

  1. ​取证关键​​:
    → 义务证据:结婚证、亲子鉴定、劳动合同等;
    → 履行能力证据:现场监控、通话记录(证实现场可求助);
    → 主观故意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如“不管他死活”)。
  2. ​辩护首选​​:争取定性为遗弃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可降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