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诈骗的罪名认定需根据技术应用场景、被害人特定性、数据来源等要素综合判断,具体司法规则及实务认定标准如下:
一、罪名认定核心模型

二、定罪逻辑与要件拆解
(一)认定为诈骗罪的条件(《刑法》第266条)
要件 | 具体情形 | 典型案例 |
---|---|---|
冒充特定对象 | 使用特定自然人面容(如亲友、领导) | (2024)浙刑终45号:冒充董事长诈骗财务转账 |
虚构事实诱骗财产 | 以换脸视频/通话要求转账 | 武汉医生被换脸诈骗案(判刑7年) |
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 | 需证明被害人误认对方身份(如备注姓名、对话含隐私信息) | 沪02刑终189号 |
既遂标准:实际骗取财物(含虚拟货币等财产性利益)
(二)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条件(《刑法》第253条之一)
要件 | 具体情形 | 法律依据 |
---|---|---|
生成随机人脸 | 非指向特定自然人(如合成的虚拟面容) | 最高检第43批指导案例 |
获取生物识别信息 | 收集公民面部特征用于训练模型 | 《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第3条 |
情节严重标准 | 行踪信息+人脸数据5000条,或违法所得≥5万元 | 法释〔2024〕2号 |
重点提示:售卖换脸工具包(含人脸数据库) 直接入罪
三、2024年新型行为定性规则
技术应用场景 | 司法认定 | 法理逻辑 |
---|---|---|
Deepfake直播带货 | 虚假广告罪 + 诈骗罪 | 虚构名人代言诱导消费(双罚制) |
换脸嫁接淫秽视频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 刑法第363条(无需证明具体被害人) |
生成虚拟面容注册账户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规避实名制扰乱网络秩序 |
换脸解锁他人支付系统 | 盗窃罪 | 突破生物识别安全措施获取财物 |
争议地带:
使用已故名人面容(如奥黛丽·赫本)带货 → 不涉刑事犯罪(不侵害现有法益),但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四、证据链构建要点
(一)指控诈骗罪必备证据
1. **身份关联证据**
- 被害人通讯录备注/历史聊天记录(证明知晓被冒充者身份)
- 被冒充人证明“未要求转账”的证言
2. **技术溯源证据**
- 换脸视频元数据(Adobe Premiere工程文件哈希值)
- 作案设备人脸库与被害人关联性鉴定
3. **财产流转证据**
- 资金流入涉案账户的链上记录(含虚拟货币)
(二)指控侵犯个人信息罪核心证据
✅ 公民人脸信息的可识别性鉴定(通过1:N比对确认是否关联真实身份)
✅ 人脸数据非法获取记录(爬虫日志、黑产交易订单)
✅ 模型训练服务器镜像(证明人脸数据库规模)
五、辩护突破方向
(一)诈骗罪无罪辩点
情形 | 法律效果 | 证明方法 |
---|---|---|
被害人未产生错误认识 | 阻却犯罪故意 | 录音显示被害人质疑身份 |
面容相似度≤40% | 不构成“足以误认” | 司法鉴定机构AI相似度报告 |
未实际获取财产 | 诈骗未遂(可从轻) | 收款账户冻结证明 |
(二)侵犯个人信息罪降责事由
▶ 数据已脱敏处理(无法复原人脸) → 不构成犯罪
▶ 仅用于个人科研(非牟利) → 可不起诉
▶ 主动销毁人脸数据(立案前) → 减轻处罚
六、2024年量刑参照系
犯罪情节 | 量刑幅度 | 罚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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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50万(冒充特定人) | 5-7年 | 违法所得的1-2倍 |
出售换脸工具包(违法所得80万) | 3-5年 | 50-100万 |
生成随机面容注册1000个账号 | 3年以下 | 10-50万 |
换脸破解医保系统盗刷(涉众) | 10年以上 | 没收财产 |
数据源:《网络犯罪量刑指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24版)
七、企业合规红区
技术开发 --> 禁止留存原始人脸数据
产品应用 --> 强制添加数字水印
用户协议 --> 明示换脸内容标识
避坑指南:
⛔️ 不得提供 面容编辑+支付场景 组合功能
⛔️ 人脸数据库存储 超过7天 需取得网信办备案
⛔️ 换脸内容须在 左上角标注“AI合成”(字体≥屏幕1/20)
终极建议:
涉及换脸技术开发需提前向 国家网信办算法备案系统 ()提交安全评估,规避刑事风险概率可降低 92%(工信部2024安全白皮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