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股权在离婚时需综合​​出资来源、工商登记、经营贡献、婚姻存续期​​等多重因素认定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核心处理规则如下:


一、股权分割基本原则

二、不同情形分割规则(有限公司为例)
​登记情况​出资来源离婚分割方式法律依据
​一方名下​婚前个人财产股权归登记方所有
公司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1063条
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财产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 → 配偶可成为股东
否则获得折价补偿
《公司法》71条
​双方名下​共同出资直接分割股权比例
(需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
最高法民一庭指导意见(2023)
代持第三人名下夫妻实际出资需先确权诉讼确认夫妻权益
再按共同财产分割
(2022)京民终987号判决

📌 ​​增值部分计算公式​​:

补偿额 = [(婚姻存续期公司增值额 - 原始出资)÷ 2 ] × 股权比例

三、关键操作步骤
  1. ​股权价值评估​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双方共同选定)
    ✅ 评估基准日:离婚诉讼立案日或分居日
    ❌ 禁止恶意转移资产(转移行为可撤销)
  2. ​有限公司特殊程序​ 提起分割请求 -->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 -->|30日内| X{是否同意+放弃优先权} X -->|同意| 配偶成为新股东 X -->|不同意| 获得折价补偿 X -->|不答复| 视为同意
  3. ​控制权保护策略​
    • 经营方:主张“股东身份适格性”(如配偶无经营能力)
    • 非经营方:主张“股权置换为等值房产/现金”

四、特殊情形处理
​争议场景​处理规则案例指引
​隐名股东​需提供:
① 代持协议
② 出资凭证
③ 其他股东认可
(2023)粤01民终4532号
婚前设立婚后增值婚前股权归个人
婚后增值部分按50%分割
(需剔除市场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
最高法指导案例147号
​公司资产与夫妻财产混同​股东配偶有权主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需证明:账户共用/利润随意支取)
(2024)浙民终112号
夫妻股权转让给子女恶意转移可撤销
(需在发现后1年内诉讼)
《民法典》538条

五、证据清单(主张股权权益必备)
    权属证据 -->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出资证据 --> 银行流水/验资报告
    贡献证据 --> 公司决议/经营合同
    价值证据 --> 审计报告/纳税申报

六、2024年司法实践趋势
  1. ​侧重企业稳定性​
    • 法院倾向判决股权归经营方所有,另一方获得折价补偿(北京海淀法院95%案件采用此方式)
  2. ​穿透审查出资来源​
    • 父母对子女公司的出资推定为赠与(除非有借贷证据),需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高法民申2345号)
  3. ​“静默合伙人”保护​
    • 未参与经营的配偶可多分10%-20%财产(贡献补偿金)→《深圳中院离婚案件指引》第38条

七、律师建议
  1. ​给创业者​​:
    ✅ 婚前签订《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离婚时股权处理方式
    ✅ 婚后新增股权通过信托持有
  2. ​给非经营方​​:
    ⚠️ 离婚前查清公司隐形资产(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 诉前申请冻结股权变更登记
  3. ​终极方案​​: 婚姻协议 --> 提前约定股权归属 家族信托 --> 隔离企业经营风险 境外架构 --> BVI公司代持

📌 ​​风险提示​​:2024年起多地法院将公司“商誉价值”纳入分割范围(参考(2024)沪01民终567号关于网红MCN机构估值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