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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责任认定规则及后果如下:
一、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核心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拒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 适用前提:劳动者需提供初步证据(如工作记录、值班表、工资条等)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考勤记录。
- 考勤记录的保存义务
- 用人单位必须保存考勤记录至少2年(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未记录或保存不足2年的,可能被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 地方性规定:部分地区(如江苏)要求考勤记录需经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管理缺陷。
二、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法律后果
- 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
- 若劳动者已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考勤记录但拒不提交,仲裁庭或法院可直接推定加班事实、工作时间等主张成立,判令支付加班费或补偿。
- 案例佐证:
- 南宁某公司以“考勤记录丢失”为由拒交,仲裁委直接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成立。
- 张某通过微信记录、值班表证明单位掌握证据后,法院改判支持其加班费诉求。
- 行政处罚风险
- 未依法保存考勤记录的,劳动监察部门可处以罚款(如江苏规定:拒不改正且造成损害的,最高罚用人单位1万元、法定代表人5000元)。
- 败诉风险增加
- 用人单位可能因证据缺失导致:
- 加班费争议:承担支付义务;
- 违法解雇争议: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可能因证据缺失导致:
三、劳动者应对策略
- 初步举证步骤
- 收集能间接证明加班或工作时间的证据,如:
- 微信工作群通知、值班表(需盖章或签字);
- 工资条显示未付加班费;
- 同事证言、工作成果交付记录。
- 收集能间接证明加班或工作时间的证据,如:
- 申请强制调取
- 在仲裁或诉讼中,书面申请仲裁庭或法院责令用人单位提交考勤记录。若单位仍拒绝,则承担败诉后果。
四、用人单位合规建议
风险环节 | 合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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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 建立书面考勤制度,记录需经员工每月签字确认。 |
证据保存 | 完整保存考勤记录至少2年,电子记录需定期备份并防篡改。 |
争议应对 | 收到举证要求后及时提供真实记录,伪造证据将加重法律责任。 |
五、特殊情形处理
- 超2年的考勤记录:劳动者需自行举证加班事实,但若证明用人单位故意销毁证据,仍可主张推定成立。
- 电子考勤未签字:未签字或未经第三方认证的电子记录,可能因真实性存疑不被采信(如某餐饮公司二审提交的未签字考勤表被驳回)。
总结
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将面临三重风险:
- 民事败诉: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支付加班费或赔偿;
- 行政处罚:因未履行保存义务被罚款;
- 信用损害:司法或行政程序中的不诚信行为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实务提示:劳动者应主动留存辅助证据,用人单位需强化考勤管理合规性,避免因“小疏忽”引发“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