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司法政策(最高法《关于学生涉“两卡”犯罪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实施“两卡”(银行卡、手机卡)犯罪符合特定条件可免于刑事处罚:
一、争取免刑的法定条件及证明要求
条件 | 具体标准 | 证明文件 | 注意事项 |
---|---|---|---|
身份条件 | ① 全日制在校生(大专/本科/研究生) ② 毕业2年内应届生(需未就业证明) | 学信网学籍证明+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 | 自考/成人教育生不适用 |
经济条件 | 实际获利<1万元且全额退缴 | 退缴银行流水+扣押清单(办案机关盖章) | 未退缴部分需补缴才符合 |
公益补偿条件 | 参加校园反诈宣传≥3次且每次≥2小时 | 警方或校方出具的《反诈宣传服务时长证明》(带公章) | 线上宣传须提供观看量>500次的平台数据 |
二、流程操作指南(37天黄金期)

关键时间节点:
- 退缴赃款:需在移送检察院前完成(刑拘后37天内)
- 反诈宣传:宣传记录需覆盖拘留至批捕阶段(宣传结束日期<报捕日)
三、排除情形(即使符合条件也不免责)
根据最高法意见第五条,以下情况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组织者/介绍人(如发展3名以上同学办卡)
⚠️ 涉跨境犯罪(资金流向缅北、金三角等)
⚠️ 造成重大损失(涉诈资金>50万元或导致被害人自杀)
⚠️ 拒接反诈劝阻电话>3次(运营商通话记录为证)
四、替代处罚措施(不起诉≠完全无责)
免刑后仍需接受行政处罚及校内处分:
处罚类型 | 法律后果 | 依据文件 |
---|---|---|
行政拘留(不执行) | 违法记录存档(不影响政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 |
纳入银行惩戒 | 5年内暂停所有非柜面银行业务 | 央行85号文第3条 |
校纪处分 | 记过/留校察看(影响学位证获取)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 |
五、2024年政策新动向
- 公益时长可跨校认证:
在A校宣传可抵扣B校涉案记录(需签署《校际反诈协作协议》) - 引入修复性司法程序:
通过赔偿被害人+社区服务(如敬老院义工40小时)替代反诈宣传(限经济困难学生) - “红黄牌”预警机制:
学生涉案后将对其关联人(辅导员/室友)启动反诈考核,连续2次预警不合格 → 取消该院系免责资格
法律依据:
- 最高法《关于学生涉“两卡”犯罪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第2-4条(2024)
- 最高检《关于在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引》第8条
-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相对不起诉条件)
总结行动路径:
学籍证明+退赃单+3次反诈证明 → 37日内提交检察院 → 同步申请银行惩戒减免 → 结案后15日内完成校纪处理
谨记: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在公安侦查阶段(刑拘37天内)完成全部动作,过期将丧失免刑机会!